怎樣了解汽車購置稅 2019 新政策的詳細內容?
要了解汽車購置稅 2019 新政策的詳細內容,您得清楚下面這些。
首先是購置稅征收范圍,像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車輛,只要是在中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都得交購置稅。
其次是征收稅率,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稅率一般為 10%,應納稅額按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 10%計算。
然后是免征購置稅車輛,包括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汽車購置稅的計算,是根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比如裸車價格 10 萬,購置稅=100000/(1+13%)×(10%)=8850 元。不同情況的汽車購置稅計算也有差別,購買自用汽車是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購買進口自用汽車是關稅價格加上消費稅價格;自產自用車輛按生產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款;通過受贈、獲獎或其他方式獲得的自用汽車,按購置車輛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2019 年 5 月國家出臺新政策,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2019 年 7 月 1 日起,車輛購置稅稅率為 10%,下面五種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等有關人員的自用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列入裝備的訂貨計劃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或變更登記繳納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以免稅、減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一年扣減 10%。
新政策下的購置稅法,最明顯的變化是計稅依據,現在根據新車的成交價格計算。
針對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的,應退稅額計算公式為:應退稅額=已納稅額×(1-使用年限×10%),使用年限自納稅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申請退稅之日止。
針對已經辦理免稅、減稅手續的車輛因轉讓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應納稅額=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1-使用年限×10%)×10%-已納稅額。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車購稅信息開始施行“聯網核查”。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全面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全國統一實施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
新能源汽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免征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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