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調整?
上海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有以下調整:
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個人用戶報廢或者轉讓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冊登記的非營業性小客車,并在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上海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10000元購車補貼。
個人用戶報廢名下的舊車,報廢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
個人用戶轉讓名下的舊車,轉讓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個人用戶購買新車,定購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定購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非營運且在規定期限內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在滬非營業性小客車可獲一次性10000元購車補貼。人員要求必須是個人用戶信用良好無相關失信記錄。新舊車車主須為同一人。
車輛要求舊車須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冊在個人名下為滬牌非營運小客車報廢或轉讓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且未作為舊車申請過相關補貼。新車須是符合規定的純電動汽車購買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須在2025年1月31日前在滬完成注冊登記注冊登記日期起一年內不能轉營運。
申請通道主要線上通過“上海發展改革”“政務服務”“汽車補貼申請”“車信盟”微信公眾號或APP提交。特殊情況可預約線下辦理。
申請材料申請人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證件、銀行卡號、手機號等車輛材料有舊車的號牌、發票、回收證明等新車的號牌、發票等特殊情況還需其他材料。
審核結果15個工作日內出初審結果可補充材料或提出復核。補貼資金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定期匯總申請信息和補貼金額按流程撥付資金。
對于財政補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上海市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5給予上海市財政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且發動機排量不大于1.6升的,上海市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3給予本市財政補助。加大對燃料電池汽車的支持力度。對納入《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發展規劃》有關示范應用規劃,符合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行有關技術標準,并在上海市確定的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區內運行的燃料電池汽車,上海市按照不超過中央財政補助1:1給予上海市財政補助,燃料電池技術標準、運行要求等將另行制定并及時發布。
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于非營運,且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上海市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將繼續免費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額度。新能源汽車報廢,以及辦理轄區外轉移和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失竊手續的,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不再發放額度憑證。
自2023年1月1日起,插電混合動力汽車將不再享受專用綠牌額度,報廢或轉移登記等會導致牌照額度失效。
個人消費者在2023年6月30日前報廢或轉出名下車輛,購買純電動汽車的,可獲得10,000元財政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比例為1:1,上限不超過車輛價格的60%。車型補貼根據調整幅度分段計算,提高0%-10%的車型補貼0.8倍,提高10%-25%的車型補貼1倍,超過25%的車型補貼1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可獲得5,000元充電補貼,車價需在30萬元以內享受政策。蔚來汽車的換電模式使其不受價格限制,可能成為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2020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車2500輛左右,實現中心城區和郊區建成區內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的目標;加快燃油出租車置換純電動車型,2020年完成5000輛左右純電動出租車上牌并投入使用。
妥善解決電動出租車充電難問題,每年建設15個出租車充電示范站,并對示范站給予財政補助。
2020年12月31日前,本市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汽車,同時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符合要求的國六排放標準燃油新車,并在本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本市給予每輛車4000元的財政補貼。
2020年12月31日前,本市個人消費者按照相關規定,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汽車),并在本市公安部門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對消費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獨立報樁電表的個人自有充電樁充電產生的電費、以及在本市公共或專用充電設施充電并使用上海充電設施公共數據采集與監測市級平臺支付結算的電費和服務費,本市給予每位消費者5000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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