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購車補貼是否需要滿足特定條件?
泰安購車補貼是需要滿足特定條件的。
在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期間,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發票金額 10 萬元及以下每輛補貼 1000 元,10 萬元以上每輛補貼 2000 元。購買的得是不含二手車、客車、貨車、特種用車的新能源乘用車,且完成機動車登記。消費者要留存汽車銷售合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用戶身份證、車輛外觀照片、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資料,2024 年 2 月 18 日上午 10:00 云閃付平臺開啟資料上傳入口,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24 時,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所指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三類,要求是 7 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車輛。申領人應為機動車所有人,相關信息須一致,同一申領人限申領一次補貼。
另外,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還有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期間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泰安市內汽車銷售企業購置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車,且在山東省內完成車輛注冊登記,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補貼標準按購置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及價格劃分。補貼申報通過微信、支付寶搜索“山東省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填報信息并上傳證明材料。
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還有汽車“以舊換新”券補貼。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發票金額 10 萬元及以下每輛補貼 1000 元,10 萬元以上每輛補貼 2000 元。報廢或轉讓個人名下舊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的,每輛新車補貼 1000 元。報廢車輛要取得有效證明并完成注銷登記手續,舊車報廢日期在 2024 年 5 月 1 日以后。轉讓車輛要取得有效發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舊車轉讓日期在 2024 年 5 月 1 日以后。申領時間從 2024 年 5 月 1 日起,通過微信小程序“泰好品團購”汽車消費券申領系統受理消費者資料上傳,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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