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現代伊蘭特配件的保修政策是怎樣的?
整車保修:
- 乘用車:保修期自購車之日起 3 年/10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 營運車:用于出租公司運營的車輛保修期自購車之日起 12 個月/10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動力總成保修:
各車型發動機、變速箱總成(不含附件),營運車除外。保修期為 5 年/10 萬公里,以先到達為準。
消耗品保修:
保修期為 3 個月/5000 公里,以先到達為準,消耗品包括制動盤/制動片、離合器片/壓盤/分離軸承、雨刮器片、噴油嘴、火花塞/火花塞電纜、皮帶、各類濾芯、輪胎、燈泡、保險片/絲、漆面、玻璃(車門、車窗、天窗)等。
自費配件保修:
用戶自費在特約銷售服務店或特約服務站購買的純正配件,因其本身存在質量缺陷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保修期為自更換之日起 12 個月/2 萬公里,以先到為準(正常損耗零件除外,消耗品只享受 3 個月/5000 公里保修)。
特殊情況:
- 輪胎三包:無理由退貨、退換、保修。若客戶在選購輪胎后,未具體應用前即發現質量問題的,可調式換新胎,如果是外觀質量問題的可雙方協調處理。在使用過程中察覺質量問題的,按胎面花紋磨損深度計算賠付標準。輪胎三包的前提是輪胎的花紋有一半以上,并且一定是生產日期起三年以內的正品輪胎。
- 首任車主可享受終身免費基礎保養,保養周期為每 6 個月或每 5 千公里(先到為準),但空氣濾清器、空調濾清器、汽油濾清器、剎車油、變速箱油、防凍液、火花塞等不屬于基礎保養范圍,需要自費。
注意事項:
- 凡用戶擅自改變車輛用途,整車產品用于出租、租賃或者其他經營目的的,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力。
- 凡是保修期內未在北京現代授權的特約銷售服務店、特約服務站定期保養的車輛,取消其保修資格。
- 因使用不當燃油、未經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同意而到非授權的維修部門進行了維修保養、無法確認車輛相關信息、使用非北京現代提供的配件和指定的潤滑油、自行改裝車輛、裝配非北京現代方面的裝置或附件、正常使用造成的外觀變化或銹蝕、未及時檢修或不聽建議強行使用導致擴大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特殊使用情況造成的損壞,均不適用保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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