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審車新規定在異地審車方面有哪些便利措施?
2020 審車新規定在異地審車方面有很多便利措施。
首先,實行車輛全國“通檢”,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跨省異地檢驗都沒問題,能更好方便群眾出行,促進物流降本增效。
其次,推進車檢程序優化,比如推行網上預約檢驗,網上申領免檢標志。
再者,試點非營運小型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還有,便利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省內居民持身份證全省范圍內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
關于異地審車的手續,如果不是車主本人,代辦人需準備身份證原件、車主的行駛證、身份證、交強險、車船稅證明,前往指定地方對車輛年檢。審車要帶全資料,包括行駛證、身份證、交強險單子。車輛如需上線檢測,要開到相應檢測中心,通過檢查并交齊審車費用就能拿到檢驗合格標志。
車輛檢驗期限方面,營運載客汽車 5 年以內每年檢驗 1 次,超過 5 年的每 6 個月檢驗 1 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10 年以內每年檢驗 1 次,超過 10 年的每 6 個月檢驗 1 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摩托車在 10 年內每 2 年檢驗 1 次,超過 10 年的每年檢驗 1 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 1 次;專用校車應當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非專用校車應當自取得校車標牌后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免檢”車輛范圍也有規定,9 座及 9 座以下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除面包車以外)、大型轎車、摩托車在注冊登記后第 2 年、第 4 年、第 8 年需要定期檢驗時,可直接向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但存在面包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車輛自出廠之日起超過 4 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等情形的車輛不屬于“免檢”車輛范圍,需按原規定周期檢驗。
網上申領檢驗標志,申請人登錄“交管 12123”手機 APP,首頁點擊“更多”,在【機動車業務】板塊點擊“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按照流程操作即可,機動車所有人可自主選擇紙質版或電子版,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
另外,危險貨物運輸車和低速貨車仍需按規定辦理委托檢驗手續后,方可申請異地檢驗。辦理業務前要將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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