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 18 分對交通違法處罰有何影響?
駕照 18 分并非是直接將駕駛證記分上限提高到 18 分,而是通過“學法減分”等方式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 6 分。
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 12 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1. 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
2.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3.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4.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5.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6.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學法減分”申請流程為:用戶登錄“交管 12123”手機 APP,在首頁點擊“學法減分”按鈕進入申請頁面,或者在首頁點擊“更多”,進入業務中心頁面,在“學習教育業務”模塊下點擊“學法減分”按鈕進入申請頁面,選擇“網上學習考試”,點擊“申請”按鈕。
已完成受理的,點擊“前往學習”,通過實人認證后,點擊“視頻學習”進行學習,學時學滿后,進入學習記錄提交頁面,點擊“提交學習”按鈕進行提交。
在已經完成學習的情況下,點擊“前往考試”進入考試,如之前考試沒通過且剩余考試次數還有的情況下,點擊“前往補考”進入補考。
考試通過的用戶,可點擊“前往查看”按鈕,跳轉至“網辦進度”查看記錄。
參加網上學習考試的,駕駛人應當在申請成功之日起三日內完成學習,學習完成后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考試,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 1 分。
沒有次數限制,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 6 分后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同一駕駛人扣分 18 分,駕駛證會被暫時扣下,在車管所參加組織的科目一培訓,在規定的時間內考試合格,記分清零領回駕駛證。
不是同一駕駛人,有 3 人各有六分扣分的特殊情況,分別拿三人的駕駛證進行扣分,不會有額外的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本次“學法減分”無效,三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加入互聯網服務平臺黑名單,三年內不得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自助機辦理公安交管業務,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在收到審核結果后 24 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