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汽車在城市中的限行規定有哪些?
皮卡汽車在城市中的限行規定因城市而異。
比如在一些城市,全面取消了皮卡車進城限制,皮卡車一律免辦貨車通行碼,不受時間、路線限制,全天 24 小時均可在全市范圍通行,新能源貨車也是如此。
還有一些城市放寬了城市貨車通行噸位限制,輕型及以下貨車(藍牌)不受噸位限制,免辦貨車通行碼,工作日期間避開交通高峰時段通行,其余時間不受貨車禁限行限制,均可在全市范圍內通行。
中重型貨車城區通行政策方面,一般禁限行時段為每日 7 點到 21 點,禁限行范圍禁止、限制貨運車輛通行。因生產生活、重點工程建設等需要,確需在禁限行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中重型貨車(黃牌)可通過“交管 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申辦貨車電子通行碼,按核準的路線、時間通行。全市范圍內不設置 24 小時禁止所有貨車通行的道路,城區每日允許各類貨車通行的時間不少于 7 小時。如遇重污染、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的,禁限行管理按照相關通告執行。
在北京,每天 6:00-23:00,貨車禁止通行,道路以內的道路和五環主干道除外。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北京市內地牌照的皮卡在五環內限行,外地牌照的皮卡在六環內限行。掛有本市臨時牌照的貨車有相應的限行規定,皮卡限行區還包括長安街新興橋至國貿橋人民大會堂南側路、西側路、東西側路、南北池子街、南北長街、福佑街、王府井大街、太極場路、中關村南路、科學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環三里河路桂花等。皮卡高度離地高度不得超過規定,禁止在北京市五環內行駛,違規者將被罰款 100 元,駕照扣 3 分。自 2019 年 12 月起,皮卡車屬于貨運機動車,不能進入北京市區。北京市昌平、朝陽、延慶、門頭溝、房山、石景山、海淀、通州、大興等 9 個區縣相繼發文公布輕型貨車限行措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皮卡在北京市內禁止行駛。掛有外省、區、市牌照的載有臨時牌照的貨車進入六環必須辦理進京通行證。
在鄭州,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北三環路以南、東三環路以西、南三環路以北、西三環路以東區域內,長度不超過 6 米、寬度不超過 2.2 米、高度不超過 2.8 米懸掛新能源號牌的中型、輕型、微型廂式、封閉式貨車,每日除早晚交通高峰期外準許通行。輕型多用途貨車不限行。
在貴陽,取消載客汽車和多用途貨車(皮卡車)在市區的所有限行措施,上述車輛準許全天通行市區各條道路。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載貨汽車不細分車輛類型,均是每日早、晚高峰時段禁止通行一環及一環以內道路,其余時間和路段均不限行。懸掛黃色號牌并從事城市貨運配送的中型廂式貨車、中型封閉式貨車限行措施有相應調整。
根據相關標準,多用途貨車(皮卡車)為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小于或等于 5 人(含駕駛人)、駕駛室高度小于或等于 2100mm、貨箱欄板(貨廂)上端離地高度小于或等于 1500mm、最大設計總質量小于或等于 3500kg 的載貨汽車。符合條件的多用途貨車(皮卡車)自 6 月 20 日以后按公告要求,不再限制早晚高峰期(臨時性管控公告除外)和重點路段,如有限制,交警部門會發布新公告。2020 年 6 月 20 日起,符合標準的車輛無需再辦理和出示車輛通行證,可以直接通行。但符合標準的車輛可以通行的同時,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同時還當遵守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高峰時段交通流量管控等需要而依法制定的其他通行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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