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天津報廢車補貼標準是全市統一的嗎?
2024 年天津報廢車補貼標準不是全市統一的。
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相應的報廢機動車應于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且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申請人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其本人名下。
自細則印發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7000 元。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 13000 元;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 9000 元;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 6000 元;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 11000 元;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 7000 元;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 5000 元;報廢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報廢 1 升(不含)至 1.35 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 10000 元;報廢 1 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 6000 元。
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8 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5 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 萬元。
結合本市都市型農業發展需要,將旋耕機、微型耕耘機(田園管理機)、全混合日糧制備機、投(飼)餌機、增氧機、拉幕(卷簾)設備納入報廢補貼范圍,報廢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同類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額的 30%。
補貼申請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信息等相關材料,向補貼受理地提交補貼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總體按 6:4 比例共擔,并分地區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平臺反饋結果。審核通過后,商務主管部門匯總信息確定補貼金額并向財政部門申請,財政部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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