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范公務用車的維修保養管理?
規范公務用車的維修保養管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是明確責任,車輛管理員負責整體管理工作,各部門、科室、單位的車輛使用人員也需承擔相應責任。
保養管理對象涵蓋單位所有機動車,目標是確保車輛及時保養、定期檢查,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年限,且遵循經濟、合理、科學、高效原則。
保養周期方面,轎車通常每 5000 公里保養一次,大型客車每 3000 公里保養一次,特殊情況靈活調整。保養項目包括機油、機濾、空氣濾清器、火花塞更換,剎車、輪胎、傳動系統檢查等。
保養費用按相關政策制度執行,由單位財政撥款支付,同時每輛車的保養記錄要詳細準確。
流程上,車輛管理員定期通知使用人員保養,提前安排時間地點,使用人員按時將車送到指定保養點,管理員定期檢查保養記錄,及時處理未按時或保養不到位的情況。
另外,公務車維修保養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安全第一”原則,由專業維修機構負責。人力資源部制定年度車輛維修保養計劃并報領導審批。
區級公務用車維修要在采購確定的指定維修企業進行,保修期內在制造商指定企業修理,期滿后在指定企業修理。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如實報告,填寫報修單,經車輛經理簽字蓋章,憑報修單和 IC 維修卡到指定維修店辦理手續。維修前由采購處駐點主管審核,過程中發現維修項目需增加或調整要報單位批準。
要建立“一車一檔”,詳細記錄維保情況,根據車輛使用狀況調整使用頻次,確定是否報廢更新,杜絕過度修理,防止損公肥私,確保維修工作透明規范。
中心聯合市場監管部門不定期走訪調研定點維修企業,監管部門負責配件質量,中心加強過程監管,要求定點維修企業設置專用點位并安裝監控設備。
中心還開展專項行動,壓實安全責任,與公交公司合作共建,邀請技術人員開展技能培訓和預防性檢修。
通過這些舉措,整體提高公務用車維修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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