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新能源汽車補貼對車輛續航里程有要求嗎?
海南昌江新能源汽車補貼對車輛續航里程是有要求的。
純電動汽車方面,續航里程小于 150 公里的補貼為 0;續航里程大于等于 150 公里小于 200 公里的補貼為 1.5 萬元;大于等于 200 公里小于 250 公里的補貼為 2.4 萬元;大于等于 250 公里小于 300 公里的補貼為 3.4 萬元;大于等于 300 公里小于 400 公里補貼 4.5 萬元;大于等于 400 公里有補貼。純電狀態下續航里程大于等于 50 公里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貼 2.2 萬元。
而且要注意,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 0.5 倍執行。
另外,補貼申報有條件。車型需進入相應年度國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滿足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補貼年度要求,車輛須在海南省上牌。申請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僅限初次登記車輛。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財政補貼不做運營里程要求,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運營里程要求調整為 2 萬公里。車輛還得通過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等方式核算車輛里程和充電量,補貼資金發放前車輛未過戶,車輛所有人未列入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企業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2024 年度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均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在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且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期間。
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 2020 年基礎上退坡 20%,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 30 萬元以下,“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影響。純電動乘用車續航里程在 300 公里以下的不再享受補貼,300-400 公里的補貼下降至 1.3 萬元,400 公里以上的補貼下降至 1.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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