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換領行駛證
2024-08-19 12:40:07
作者:資訊小編
對于補、換領行駛證的內容,不少人還存有疑惑,不甚清楚,故而今天小編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您答疑解惑。
補、換領行駛證
依據:公安部第102號令
一、所需資料
1、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個人:身份證;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加公章、單位證明等);
3、屬換領行駛證的還須提交原機動車行駛證;
4、根據新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辦事流程
步驟業務崗位辦理地點第1步業務資料受理機動車業務廳3樓5-9號窗第2步車輛照相機動車查驗場照相處第3步繳交牌證費違法處理大廳內銀行代辦點(注:在機動車查驗場旁邊)辦理繳費手續,再到機動車業務廳3樓受理窗口登記第4步領取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業務廳3樓1號窗(可自愿辦理郵政速遞)三、溫馨提示
1、允許機動車所有人自帶機動車相片,但相片必須符合如下標準:長88mm,寬60mm,圓角半徑4mm的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全車外部彩色照片。拍攝照片時,汽車應當從車前方左側45度角拍攝,摩托車和掛車應當從車后方左側45度角拍攝;
2、復印件必須用A4型紙復印,不足A4型紙的證明資料的,須將證明資料粘貼在A4型白紙上;
四、車管所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業務咨詢電話:、23087724、22291131;投訴監督電話:22265900
東莞市公安局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編印
上述內容來源于小編整理發布,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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