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嗎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理賠

2024-10-12 22:02:08 作者:資訊小編

1.交通事故可以理賠嗎?

這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和“擺平”的問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十三條的規定,答復如下: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處理損害賠償,即可以和解。

交通事故的“解決”也叫快速處理。司機難免會遇到一些小顛簸。如果只是輕微擦傷,花半天時間在路中間等交警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不僅浪費精力,還容易造成大堵車。新交通法的實施,讓交通事故的“私了”成為可能,所以很多人在遇到這種事情,看清交通事故的責任時,都傾向于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自己的損失。

二、交通事故如何理賠?

自2005年6月1日起,《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在全國率先實施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問題。通知規定,33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和解。符合“和解”規定的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應主動出示駕駛證。對事故事實無爭議的,應當填寫《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和解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按規定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示標志,夜間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協商賠償事宜。

關于“私了”保險理賠問題,根據北京市通告,事故當事人駕駛的車輛在北京市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由各方持協議,共同駕駛事故車輛到肇事者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付后,免賠額由賠償義務人承擔。事故賠償義務人駕駛的車輛未在北京市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或者雖已投保,但主動放棄向保險公司索賠,當場就賠償或者車輛修理達成協議的,應當在協議中載明賠償金額、支付日期或者車輛修理日期,并由各方簽字。權利人收到賠償或者車輛修理后,應當簽署各方持有的協議。

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賠償義務人拒絕履行,或者對事故事實沒有爭議,但不能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者有協議的賠償義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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