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怎樣取證 怎樣提交交通事故訴訟證據

2024-10-13 08:24:03 作者:資訊小編

1.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如何取證?

1.提供公安機關作出的調解書、調解終結聲明或者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違法行為造成的結論。

2.提供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上級公安機關重新認定的決定書。公安機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還應當提供能夠證明當事人責任的證人證言和相關物證。

3.提供醫院診斷證明、病歷或法醫鑒定結論。

4.提供醫藥費單據、交通住宿費等證明材料。

5.提供誤工經濟損失的證明材料,包括誤工天數、誤工費金額等。

6.殘疾人應當提供殘疾評估結論,需要配置殘疾器具的,應當出具醫院證明。

7.提供死者或傷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以及被撫養人是否有其他被撫養人的證明材料。

8.提供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建筑物的修復或折價費用等直接財產損失的證明材料。

二、交通事故訴訟證據如何提交?

證據必須注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但需要經法院與原件核對無異議后標注;提交外文書證的,必須附中文譯本;提交的視聽材料必須真實。

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許可,舉證期限可以適當延長。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申請延期,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主張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主張所依據的事實。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

閱讀: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是什么,交通事故賠償的減輕情節是什么?

1.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是什么?(1)對于傷者本人的賠償,急救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繼續治療費用(以醫生的診斷和建議為準)、輔助器具費用(如假肢)、康復費用(醫生的診斷和建議)、誤工費(無人實際收入和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公務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無標準,雙方協)、傷殘補助金(考慮傷殘等級,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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