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需要的證據 交通事故賠償的證據材料
一、交通事故起訴所需證據
(一)提起訴訟的證據
1.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如個人身份證、商業登記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二)身份證明
1.法定代表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戶籍關系證明。
2.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3.個體戶,身份證,營業執照。
二。交通事故賠償的證據材料
(1)搶救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的證明
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搶救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
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鑒定。
3、醫療終結后,繼續治療的費用應有繼續治療醫院的意見或法醫鑒定意見。
4、自購藥品的票據,應附治療醫院的處方。
(2)損失時間日期證明和損失時間費用證明
1.治療醫院出具的住院和休息時間或法醫鑒定確定的休息時間。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單位應當出具因交通事故減少收入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和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農、林、漁業從業人員的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3、無固定收入,交通事故前從事某種勞動的人員,包括城鄉個體工傷戶、家庭勞務人員等。,應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
4.當事人還應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證明。
(3)護理費用證明
1、醫院同意護理人員數量及護理證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用護理人員意見;
3.護理人員收入證明。收入按照誤工費補償辦法計算;
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給予補償。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營養費。
1.搶救或住院期間天數證明。(一般是住院病歷)
2.被害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實際食宿合理部分的單據。
3.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比如醫生的診斷證明。
(5)運輸費用的證明
轉院治療或前往醫院治療的人員,其本人及隨行人員的交通費用和參加事故治療人員的相關交通費用,一般按照實際必需的普通交通工具票據執行。
需要乘坐出租車、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同意證明。
如果必須留在外地就醫、配置殘疾人器械、事故處理等。,你要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同意證明和住宿發票。
(6)傷殘評定及賠償證明、殘疾人生活補助證明、傷殘賠償證明、配置具有傷殘賠償功能的設備所需費用證明。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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