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什么時候做出 交通事故認定書能拒收嗎

2024-10-13 23:14:08 作者:資訊小編

1.交通事故認定書什么時候出?

根據事故的不同情況,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不同,一般按下列規定辦理: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應當在發現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的情況以及調查所掌握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應當確定受害人的責任;沒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認定受害人無責任。

2.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拒簽嗎?

(一)不能拒絕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經過現場勘驗、檢查、調查等相關程序,會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并及時送達當事人。但有些當事人因為對確認函有異議而拒絕簽字、拒絕接受,這是極不可取的。

交通責任的認定是事故處理人單方面做出的行為,未經當事人同意。當事人拒收該證明,不代表事故處理機關未發。只要事故處理機關記錄了拒收證書,就視為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并不影響公安機關的服務。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

另一方面,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要接受,這樣才能仔細閱讀和判斷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從而找出具體錯誤。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后者應當在受理后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當然,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糾紛。所以,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絕不能拒絕。只有認真簽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閱讀:酒駕會判刑嗎,交通肇事如何處罰?

現在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甚至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是所有的酒駕都會被判刑。我國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交通肇事如何處罰?1.關于如何對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查看全文自.....;

建議:交通訴訟中誰可以做原告,交通事故糾紛中的律師費應該由誰承擔?

一、誰可以成為交通訴訟的原告?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訴要求賠償的受害方被稱為原告。具體來說,原告包括:行人、乘客、車輛駕駛人、車輛所有人。行人是指走在路上的人。根據不同情況,乘客分為幾種:1。付費乘客;2.免費搭車者;3.企業或相關單位的具體接送人員;4.乘坐擺渡車的人和履行職責的乘客等。車輛駕駛人,包括機動車駕駛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車輛所有人是指在車管所、公安機關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名義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所有,實際上為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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