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可以索要哪些賠償 要求車禍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一、發生車禍可以要求什么賠償?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指交通事故責任人造成他人合法財產或人身權的損失,依法給予受害人一定的財產補償。
交通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
(1)人身損害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范圍包括:
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住宿、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者親屬辦理喪事產生的費用+精神損失費等。
(2)財產損失的賠償范圍包括:修理費用、折價賠償的部分費用、降低車輛殘值的部分費用、營運車輛停工損失的費用等。
二、車禍索賠需要什么證據?
交通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及所需證件如下:
1.醫藥費=醫藥費+醫藥費+住院費(需要發票和明細清單)
2.營養費用(需要醫囑)
3.誤工費=誤工費收入(日/月/年)×誤工費(需收入證明和診斷證明)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元/天)×住院天數(需提供診斷證明)
5.護理費=同級護工報酬標準或護理人員收入(日/月/年)×護理天數(需提供收入證明和診斷)。
6.傷殘賠償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期限(需鑒定結論)
7.殘疾用具費用=普通適用用具的合理費用(需要價格證明)
8.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需死亡證明)
9.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需死亡證明)
10.被贍養人生活費=上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支出×贍養年限÷被贍養人人數(需要滿足被贍養人條件和被贍養人人數證明)
1.運輸費和鑒定費=實際費用(需要發票)
12.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需發票)
13.精神撫慰金(根據傷殘等級確定)
14.直接財產損失賠償=受損財產直接損失(需要估價和發票)
15.車輛折舊損失(需要評估結論)
16.停電損失=行業收入標準×停電天數(需要相關運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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