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事故交警為什么扣駕駛證
2024-12-14 10:18:05
作者:資訊小編
輕微事故中,交警扣駕駛證的原因可能有多種,這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當駕駛人的累計計分達到規定分值時,也可能會被扣駕駛證。
交警扣車扣證的原因可能包括需要調查、勘察、檢查、鑒定等。此外,機動車無證存在、證件偽造變造存在、駕駛員違規、車輛存在改裝拼裝等情況也可能成為扣車扣證的原因。對于扣車,法定期限是存在的,通常警察扣車的最長期限是73天。
輕微交通事故指的是道路上發生的,不涉及人身事故,只產生少量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例如,車體的外部部件如前后保險杠、車燈、發動機罩、門窗、后視鏡等破損,但車輛仍然能夠繼續駕駛的事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當事人未按規定撤離現場或在現場牽連,另一方可以報警。警方將會認真處理造成交通堵塞的當事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和過失程度來確定各自的責任。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逃逸,那么逃逸的當事人將承擔全部責任。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減輕其責任。如果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銷毀現場證據,也將承擔全部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通過查驗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規定時間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需要檢測鑒定,應當自檢測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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