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最重要 豪車輕蹭你傷不起
[太平洋汽車網 用車中心]相信您的愛車肯定買了保險,但你的車是否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嗎?買的金額不超過50萬吧?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到底誰更重要?你是否意識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會完全改變你的生活軌跡?相信本文各種實例會讓你對第三者保險有更深刻的認識。
2012年1月31日下午,在溫州市內發生了一起輕微交通事故,事故中無人傷亡,車輛僅輕微剮蹭,未造成大的損傷。因為這次事故的主角涉及一輛價值1200萬的勞斯萊斯,而且對方索要維修費200萬元。雖然最后維修費用確定為35萬元,但是責任方在已經購買了交強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情況下依然要支付18.8萬元。其實因為交通事故而要支付高額賠償的導致傾家蕩產的事件并不少,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第三者責任險購買的保額過低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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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8年2月1日后實施的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中規定,對于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人民幣。交強險低額的賠償費用對于車主來說,根本不可能解決所有的賠償問題。對于這一點,很多車主都十分清楚,都會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其實恰恰相反:交強險才是第三者責任險的補充,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才能有效的保障車主權益!
現在我們的車主普遍對于第三者責任險認識不夠,一般認為自己的小車購買10萬、20萬甚至更低保額的第三者責任險就已經足夠。但是認真想一下,盡管自己的車子撞壞了報廢了,也就是十幾萬的事情。但如果一旦事故發生,對車外人員或者貴重財物造成了損壞,例如行人、豪車、公共設施等,賠償的金額往往就是一個天文數字。一旦發生重大事故,追悔莫急。因此,我們的建議是,你可以不買車損險,但一定要買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
除了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外,我們也不可以忽略不計免賠險。不計免賠險是很多車主都會忽略的附加險種。車主投保了這個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不計免賠險的費率并不高,但是卻能把車損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權益最大化。
PCauto編輯部某編輯因為熟悉各種保險案例,并且從各種定損員口中得知:不少肇事車主因為事故過于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貴重車輛(財產)的損失,但第三者責任險卻買得太少,導致賣房抵債的例子。于是他為其小車購買了10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而這臺小車的新車價不過為7萬多元!
我們以一臺原價7萬的小車為例比較一下。倘若我們為這臺小車購買全險的價格為4901元,折后為3811元。其中包括:車損險、50萬三責險、盜搶險、車上人員險、玻璃(國產玻璃)險、5000元的劃痕險和不計免賠險(三責/車損/司機/乘客)。倘若只單純選擇基本險(包括車損險與10萬元的三責險)為2314元,折后為1770元。而選擇購買10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與不記免賠險的價格僅僅為1770元。與全險的相比價格上有很大的優勢,與基本險折后的價格相當。但是對于事故發生之后的賠償金額則大大的不同!沒有高額的三責險做后盾,在路上行駛恐怕都會提心吊膽,真的害怕躺著也中槍!
大家認為小編在危言聳聽嘛?其實這次雅閣輕蹭勞斯萊斯并不是個案,像這樣的案例多不勝數。現在我們就給大家列舉一些!
(圖片來源網絡)
案例一:致第三者無法治理,肇事車主賠償243萬
事故受害者小林(化名)年僅10歲。小林在放學回家、等公交車的時候,被一輛突然駛來的大貨車撞倒。事故造成小林重度腦外傷,腦積水嚴重,后繼發癲癇、失語、腦萎縮等癥,被鑒定為“(動)植物人”,屬一級傷殘。
現在的小林已經22歲,但只能進行簡單的肢體活動,沒有思維,需要家人24小時照顧。他每年需要做一次核磁共振、半年需要做一次CT檢查,藥物更是每天必須服用的。
小林父母經過與肇事貨車所在單位10年的交涉和兩次訴訟,去年底,小林終于得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終審判決,肇事車主賠償小林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生活費等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2437308.5元。
案例二:構成一級傷殘,肇事車主賠償38萬元
2006年12月7日,人保財險河北邯鄲叢臺支公司中華大街營銷服務部(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承保的冀Dxxxxx/冀DPxxx掛號機動車由郭某某駕駛,在107國道445公里處與推自行車橫過道路的郭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郭某受傷致殘,司機郭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007年9月5日,保險公司收到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書以及原告郭某的起訴狀,以本人在事故中遭受傷害構成一級傷殘,請求法院判決冀Dxxxxx/冀DPxxx掛號機動車主王某某、司機郭某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傷殘賠償金、醫療費及后期治療費、后期護理費等38余萬元。
案例三:靈武交通事故巨額賠償案 被告賠償75萬余元
2010年9月14日,馬某駕駛該貨車沿吳靈青公路由北行駛至與南二環交叉路口紅綠燈處右轉彎時,將前方由南向北駕駛電動車行駛的楊某撞倒,造成楊某右尺骨遠端撕脫性骨折,遺留有右上肢活動受限,七級傷殘;右第四指皮膚缺損及掌間肌腱斷裂,右第一掌骨頭粉碎性骨折,第二近節指骨骨折,遺留拇指活動受限,三、四、五指畸形強直,右手喪失功能60%以上,八級傷殘等嚴重后果。
2010年9月24日,靈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馬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楊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楊某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楊某共花去醫療費491738元,加之其它的各項經濟損失,共為757031.12元。
案例四:凌晨疲勞駕駛撞斷護欄,人員重傷并賠償公共損失
2010年2月某日凌晨3時許,江北合生大橋發生一起小車撞護欄的交通事故。司機吳某從朋友處借來小車去惠州火車站接一位客人,在途經合生大橋時,因車輛失控撞上橋上護欄。小車嚴重損毀,吳某也在事故中負重傷。據相關民警介紹,當時吳某傷勢嚴重,整個頭都卡在變形的駕駛室內,鮮血順著方向盤留向各處。當時現場10多米長的護欄被撞壞。民警判斷,吳某駕駛的小車車速相當快,而凌晨3時許正是睡眠的黃金時間等多種原因造成了該起事故。車主吳某需按價賠償被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損失。
給車主的小建議:
第三者責任險的高保額應該與車主應該根據自身的用車環境相結合。對于路況復雜、人多車多的大城市,購買100萬的三責險一點都不過分。不計免賠險與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相搭配,可以使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不購買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開車上路和背炸彈上路根本沒有區別!當然,購買保險不過是保障自己的一種方法,歸根究底在開車的時候,是不應該抱有任何僥幸心理,遵紀守法,堅決不違章,這才是杜絕天價賠償費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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