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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元買的終身免費保養不能用!這位沃爾沃車主怎么了?

律馳駕道-太平洋號
執業律師,致力于汽車領域熱點事件法律解析、善于與汽車有關的法律糾紛訴訟。有汽車法律糾紛可后臺私信,每天下午1點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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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選車專家

“城市套路深,我卻回不了農村!”網絡上一句無奈的吐槽,揭開了一場汽車糾紛的序幕。近日,一位沃爾沃XC60車主通過網絡平臺反映,自己于2021年11月在原陜西航天華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后變更為陜西航天眾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車時,額外支付8800元購買的“三年后終身免費基礎保養”增值服務,如今卻因未滿足“隱形條款”而無法享受該服務。

事情經過

據車主回憶,2021年購車時,銷售推薦了一款價值8800元的增值服務,承諾“三年后享受終身免費基礎保養”。當時,雙方并未提及任何附加條件,車主也未收到相關單據或合同條款。購車過程中,車主簽署了多份文件,但并未仔細閱讀。

今年,是車主用車的第四年,車主卻收到沃爾沃官方短信通知:陜西航天眾和已非授權經銷商,售后關系將轉移至西安天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車主隨即聯系當時買車的銷售人員,確認增值服務有效性,對方答復“無問題”。

最近,車主正好計劃給車輛去做保養,就聯系了天潤客服,卻被告知“8800元增值服務”無效。

車主質疑,4S店未盡到提醒義務

原來“8800元增值服務”失效的主要原因是,“車主在用車期間,未在4S店購買保險”。車主表示,當初購買該增值服務時,沒有人告知他有“需在4S店購買保險”的條款,他未在4S店買保險,也沒有人提醒他“8800元增值服務”會失效。如今,車主通過網絡渠道發聲,表示只能自認倒霉,經此一事以后絕對不會向任何人說一句沃爾沃的好。

那么問題來了,針對車主“8800元增值服務”打水漂的情況,車主真的只能自認倒霉嗎?當初購買該服務時,如果真如車主描述,銷售人員并未告知其“需在4S店購買保險”的條款,車主的損失是否有挽回的可能性?

律馳駕道觀點

一、增值服務條款的透明度與告知義務

在本案中,最引人注目的爭議焦點之一是增值服務條款的透明度以及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的告知義務。車主聲稱在購買8800元“三年后終身免費基礎保養”增值服務時,銷售人員并未明確告知其包含“需在4S店購買保險”的附加條件。這一情況直接導致了車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未能滿足服務條件,進而喪失了享受該服務的權利。

從法律角度來看,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有義務向消費者充分披露商品或服務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性能、使用條件、附加條款等。如果銷售人員確實未履行這一告知義務,那么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案中,若車主所述屬實,即銷售人員未告知保險購買要求,則商家可能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車主有權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服務轉移與增值服務有效性的銜接問題

另一個爭議焦點在于服務轉移過程中,增值服務有效性的銜接問題。車主購車時的經銷商為原陜西航天華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后變更為陜西航天眾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而售后關系后來轉移至西安天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這一過程中,車主購買的增值服務是否應繼續有效,成為了雙方爭議的焦點。

從商業邏輯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看,服務轉移不應影響消費者已購買的增值服務的有效性,除非雙方有明確的協議約定服務隨經銷商變更而失效。在此案中,若車主與原始經銷商之間的購買協議中未明確約定服務隨經銷商變更而失效,那么新經銷商應繼續履行該增值服務。否則,這將構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三、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與責任歸屬

除了上述兩個焦點外,本案還引發了關于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與責任歸屬的討論。車主在購車過程中簽署了多份文件,但并未仔細閱讀,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的不足。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消費者應承擔全部責任。

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確實有責任了解并確認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的詳細信息。然而,當銷售人員未履行告知義務,或合同條款存在模糊、不明確的情況時,消費者往往難以做出準確判斷。本案中,車主雖未仔細閱讀文件,但主要原因在于銷售人員未充分告知增值服務的關鍵條款。因此,在責任歸屬上,商家應承擔主要責任,但消費者也應從中吸取教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綜上所述,本案當中所涉及到的爭議焦點不僅反映了汽車銷售行業中的常見問題,也引發了公眾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廣泛關注。通過深入分析這些焦點,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案件背后的法律邏輯和商業邏輯,為類似事件的解決提供有益的參考。

汽車法律糾紛,就找律馳駕道。

聲明:本文由太平洋號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個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車。文中部分圖片來自于網絡,感謝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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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智駕大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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