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幾年一審
2024-12-30 08:16:10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小車和藍牌面包車,新車上牌后前六年,每二年一審;六年后,則是一年一審;十五年后是一年兩審。
按照正常情況,車輛年審基本上是在行駛證副頁標示的檢驗有效期之前進行的,此時依然在保險有效期內,若是在此時出現車損事故(比如在年審場地出現車輛擦碰等),保險也是會賠付的;但是,若車輛超過了年審時間仍未進行檢驗,而且又發生了事故,那么保險公司是有權拒絕賠付的。
年審逾期的后果,除了因無法提供車輛檢驗合格憑證而被罰款之外,還有就是事故之后會導致保險賠付受阻。(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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