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違約金是多少

2025-01-01 03:20:02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超過兩個月,按照應納稅額的萬分之五,每日加收滯納金。

免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納稅。免稅車輛發生轉讓,但仍屬于免稅范圍的,受讓方應當自購買或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免稅。

買車交多少錢的稅是車主最關心的,值得一提的是,對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計算方式以及最低應稅價格的核定方式,新規都進行了調整。而通過這種調整,可以推進車購稅征管模式改革、更好服務納稅人。

其中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位費用(銷售方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基金、集資費、違約金和手續費等,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在以前的車購稅征收規定中,最低計稅價格主要是根據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核定的,這次的新辦法增加了以經銷商提供的價格信息作為核定依據。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齊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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