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驗合格標志需要貼嗎
2025-01-18 05:28:02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車輛檢驗合格標志需要貼。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23號令,2013年1月1日實施),第五章第一節記分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董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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