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印發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財政補貼辦法

2025-02-17 11:00:01 作者:資訊小編

6月16日,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2021年南京市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財政補貼的通知》?!锻ㄖ访鞔_,對儲能容量500千瓦時以上、光伏裝機容量100千瓦以上的具有“光儲充放”功能的社會公共充電設施,給予0.2元/千瓦時的運營補貼。

此外,《通知》還表示,財政補貼的對象為市內公共服務區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單位。應當符合《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驗收規則》中的相關要求,以及城市充電設施建設領導部門認定的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納入財政補貼的充電設施應符合各級充電設施建設領導部門認定的技術要求。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南京市2021年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財政補貼辦法》的通知

江北新區和各區財政局,收費設施建設牽頭單位,以及各相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18-2021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21年南京市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財政補貼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1年5月10日

2021年南京市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情況

財政補貼措施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18-2021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財政補貼對象

財政補貼的對象是本市公共服務領域收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單位。應當符合《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驗收規則》中的相關要求,以及城市充電設施建設領導部門認定的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納入財政補貼的充電設施應符合各級充電設施建設領導部門認定的技術要求。

二.財政補貼政策充電設施財政補貼由新建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和充電設施運營補貼組成。

1.新充電設施建設補貼

對提供公共服務的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按充電樁充電功率給予財政補貼,具體如下:⑴交流充電樁每千瓦補貼300元。?Independent直流充電樁增容現場每千瓦補貼900元。⑶DC充電樁非獨立增容站點每千瓦補貼700元。單個充電站或充電樁組補貼總額不超過180萬元。

年新增充電設施不足100堆或充電總額定功率不足5000千瓦。充電樁建設補貼為上述標準的50%。

2.充電設施運營補貼

據市充電設施監管平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統計,如果公共服務區內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年充電容量達到150萬千瓦時以上,且年上網率超過90%,具體補貼標準為:⑴公共充電設施運營0.15元/千瓦時。?The公交充電設施運營補貼為0.05元/千瓦時。⑶對具備“蓄光充能”功能、儲能容量500 kWh、光伏裝機容量100 kW的社會公共充電設施,補貼0.2元/kWh。

三.財政補貼資金申報撥付流程申報流程所有申報均在網上進行。具體流程如下:1。注冊一個賬戶。申請人需在新能源汽車信息管理平臺網站注冊賬號;注冊賬戶經區充電設施建設領導部門批準后可正常使用。2.每日報道。申報單位可登錄網站進行日常申報,不受申報日期限制。3.申報和審查。對于2021年新建的充電設施,市交通運輸局將組織驗收工作,并將驗收結果反饋給申報單位。驗收工作完成后,平臺將開通舉報通道。各申報單位必須在申報通道開通后15日內完成本年度新增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申報工作,逾期申報通道將自動關閉。審核不合格或逾期未報告的,不再受理。

分級審核收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向項目區申報財政補貼。經區充電設施建設牽頭部門和區財政審核匯總后,《充電設施建設財政補助資金匯總表》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審核。

補貼資金撥付省級部門清算年度補貼資金后,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根據省級部門批準清算的收費設施數量和金額,制定省級補貼資金撥付方案。市財政局將省級和市級補助資金撥付到各區。各區應在收到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給企業。

四.市、區財政補貼分擔政策本辦法所稱財政補貼包括中央和省級補貼以及市、區補貼。在市、區分攤方面,扣除相應中央和省級政府的相應補助資金后,充電設施位于鼓樓區、玄武區、淮區、建鄴區、雨花臺區、棲霞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市、區按1:1分攤;充電設施位于江北新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的,補貼由各區承擔。

動詞 財政補貼申請材料建設運營單位申請充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充電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年度申請明細清單;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市、區充電設施建設領導部門信息報告單;項目備案批準文件復印件;項目建設和運營計劃;工程造價預算、采購合同及相關設備發票、工程施工委托合同等。;收費設施運行電費發票等。;相關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工程驗收資料;市政監管平臺接入及數據認證;市級平臺提供的已使用全市統一收費的AAP證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申報平臺規定的格式掃描上傳,原件備查。

不及物動詞其他要求享受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區域收費設施原則上不得拆除。因規劃調整等原因確需拆除的,區充電設施建設牽頭部門應當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備案。按照《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和《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驗收細則》執行。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應建立健全企業監控平臺,對在建運營的充電設施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控,根據《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網絡運行監控系統技術規范》要求,申請補貼的充電設施必須將其相關數據上傳至南京監控平臺,并使用南京市統一的充電app。公共服務區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充電設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7.申請財政補貼資金的公共服務領域收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應當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通過提供虛假信息、未能保證充電設施正常運行、技術參數不符合要求等方式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將收回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格,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和《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予以處罰。

八、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本辦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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