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怎么處理?2019酒駕處罰標準
1、
醉酒駕駛的,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前因醉酒駕駛受過處罰的,再次飲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駕駛證將被吊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后駕車:
1、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勸酒的。被吊銷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予以約束,直至其清醒。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得新駕駛證后,不允許駕駛營運車輛。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被吊銷,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駕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事故詳細過程的文字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應當對車輛、物品的損失進行評估。
4.傷殘的,公安機關應當指定所有人或者主要責任人先行墊付傷者的醫療費用,并出具傷情鑒定證明和初步醫療費用評估指令。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在5日內,一般事故在15日內做出責任認定。不滿15天后,向上一級事故科(處)申請重新認定。
6.事故雙方各派一至二名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公室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認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筆記等證明材料。
8.造成傷害的,從治療終結或者傷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明等。如果是重度殘疾,還要帶家庭情況證明和派出所出具的家庭贍養證明。
9.死亡的,從確定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家屬帶各種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證明,家屬證明等證明材料。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要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手續。
10.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書面文件。
11.調解期滿,第二次調解仍不能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由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酒駕撞死人的處罰?
醉酒駕車致人死亡涉嫌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后駕車交通肇事如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交通肇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的,負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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