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要考科目幾

2023-04-14 15:06:38 作者:蔡金盛
因酒駕被暫扣駕駛證的,必須在學習期滿后參加復試科目一,考試合格半年后方可領回駕駛證。

如果駕照因為酒駕被吊銷,申領駕駛證時視同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需要重新考全部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四科,四科考試全部合格后可重新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并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學習、考試。

臨時入境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注銷其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并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

第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應當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七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三十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包括現場學習、網絡學習和自主學習。網絡學習應當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學習教育平臺進行。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網絡學習的天數累計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現場學習的天數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網絡學習的天數累計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現場學習的天數不得少于五天。滿分學習的剩余天數通過自主學習完成。

機動車駕駛人單日連續參加現場學習超過三小時或者參加網絡學習時間累計超過三小時的,按照一天計入累計學習天數。同日既參加現場學習又參加網絡學習的,學習天數不累積計算。

第二十條,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地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在學習地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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