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最長扣車時間
一、交通事故輕傷對方不配合扣車怎么辦
1、讓交警盡快出具事故責任證明。這是解決事故的前提,也是解決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
2、交警臨時扣押你的車。如果你全保的話,應該說十天之內車子會還給你。不過,無論是扣車還是還車,面對傷害事故,都不要著急。待對方傷愈后,雙方在交警同志的主持下約好前往交警隊調解。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直接讓他起訴你和保險公司,讓法院判決。
3、責任方不配合處理、不予賠償的,車主應依法盡快向事故現場交警報案,由交警部門立案,呼叫道路監控,通知對方上門確定事故責任,理賠理賠。如果對方仍不配合,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可以被扣留多長時間?
事故發生后,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需要取證,可以扣押肇事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并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 (俗稱暫扣證)。
同時,還規定: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3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此外,完成檢驗鑒定的期限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20日的,報上級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檢查鑒定報告之日起2日內,將報告副本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交貨之日起3日內申請復檢鑒定,復檢鑒定由縣級公安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安全交通管制部門。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驗鑒定報告之日起2日內,將復驗鑒定報告副本送達當事人。自檢查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押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和扣押物品。
通過以上介紹,想必大家對車輛扣押期限有了一個了解。一般而言,車輛扣押期限不得超過20日,經批準延期后不得超過60日。如果您需要了解有關此問題的任何信息,歡迎您免費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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