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驗車時間規定是什么
1、車輛年檢時間規定: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驗2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機動車年審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汽車年審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采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托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
9、涉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和交通事故的應事先處理完畢;
10、法院查封的車輛需要辦理定期檢驗的,憑法院提供的證明、憑證辦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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