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3系防盜系統報警解除
指示燈
“UNLOCK”開關
“PANIC”開關
“LOCK”按鈕:
按鈕按下一次動作執行一次,若按鈕持續按下動作不會重復執行。如想再次執行,需松開后重新按下。
鎖車:
按“LOCK”按鈕,所有的門鎖電機同時執行一次閉鎖動作,轉向信號燈閃爍一次。
尋車:
當車輛處于防盜狀態下,按“LOCK”按鈕,將聽到一聲長鳴且轉向信號燈閃爍 15秒。尋車狀態時再按一次“LOCK”按鈕,則重新再進入一次尋車狀態。
報警解除:
當車輛處于防盜模式的報警啟動狀態,按“LOCK”按鈕,無論門鎖是否被打開,所有的門鎖電機同時執行一次閉鎖動作,同時解除報警。此時車輛仍處于防盜狀態。
“UNLOCK”按鈕
按鈕按下一次動作執行一次,若按鈕持續按下動作不會重復執行。如想再次執行,需松開后重新按下。
解鎖:
按“UNLOCK”按鈕,所有的車門同時執行一次開鎖動作,轉向信號燈閃爍兩次。若車輛處于防盜狀態時按此按鈕解鎖,轉向信號燈閃爍三次。
當鑰匙在點火開關上,則不能用“UNLOCK”按鈕解鎖。但若處于防盜模式報警啟動狀態時,將鑰匙插入點火開關,按“UNLOCK”按鈕可以退出防盜狀態,并打開所有車門。
使用遙控器開鎖時,后室內燈和點火鑰匙提醒燈都將點亮約 30秒然后熄滅。(此功能可選,細節參看“可選擇功能的設定方法”)
使用遙控器開鎖后,在30秒之內可以將門打開,如果在這段時間內沒有開門,則所有的車門將被重新自動鎖定。
取消防盜狀態:
當車輛處于防盜(含防盜報警啟動)狀態時,按“UNLOCK”按鈕,所有的車門同時執行一次開鎖動作,轉向信號燈閃爍三次,同時取消防盜狀態。
“PANIC”按鈕
在任何時間按住“PANIC”按鈕1.5秒或更長時間,可以鳴響間歇性的報警并使轉向信號燈閃爍。報警可持續30秒鐘,中途要停止報警鳴響,可以按“UNLOCK”按鈕一次或再按一次“PANIC”。(故在車輛行駛時請不要按此按鈕)。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