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折舊年限的最新規定2023

2024-01-05 11:11:50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

汽車折舊年限是4年,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是:房屋、建筑物,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機動車報廢年限標準: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第六十一條從事開采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資源的企業,在開始業性生產前發生的費用和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耗、折舊方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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