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2024-05-23 14:36:08
作者:資訊小編
驗車時間規定:
1. 非營運小微型或客汽車(面包車除外),登記之日起第6年,第10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在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機關由領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帶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截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目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
2022年10月1日起調整優化檢驗周期:
進一步優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機動車年審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除大型載客汽車、校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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