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里汽車越來越多,車主不規范使用車燈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不按規定時間開閉車燈、摸黑開車、轉彎不打轉向燈、亂開大燈、私裝高強度遠光燈等問題已經成為路面行車的一大不安全因素,尤其每到黃昏,或是雨霧天氣,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省城車主楊先生前幾天因為誤用車燈險些釀成大禍。當時楊先生下班急著趕回家,在小區門口轉彎時忘了打轉向燈,對面一輛白色捷達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開了過來,雙方車輛撞在了一起,萬幸的是兩位車主沒有受傷,F在楊先生每到傍晚開車都十分小心,“這太危險了,一看到那些不開方向燈,或者亂開大燈的車主,心里就害怕,有關部門應該好好管一下!
轉向燈已成“罪魁禍首”
許多司機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景:在路上正常行駛時,前車突然亮起轉向燈,并猛然拐彎、并線、調頭、靠邊,后車措手不及,造成追尾、刮蹭等事故。轉向燈是汽車上最重要的安全標志之一,用于提醒后方車輛自己的去向。交通法規明確規定,轉向燈要在距離轉向處100米到30米之間閃亮。而在現實生活中,司機使用起轉向燈來并不規范。很多司機只是在改變方向的時候順勢撥一下轉向燈桿,有的司機甚至連方向燈都不打就直接調頭,而有些車子變向之后已經跑了很遠,方向燈還忽閃忽閃地亮著。
出租車司機牛師傅說,他現在幾乎每周都能碰到交通事故,其中絕大部分刮蹭事故都是誤用轉向燈引起的!埃梗的觊_‘面的’的時候,大街上幾乎沒有私家車,也談不上什么排隊加塞,現在滿大街的都是車,扎堆搶道現象越來越嚴重,大家都忙著換擋了,轉向燈桿卻被忽略了!睋〗痪傟犚晃回撠熑私榻B,目前我省還沒有關于誤用車燈導致交通事故的專項統計,但是據他日常處理交通事故的經驗判斷,轉向燈已經成為各項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
“遠光燈照得我睜不開眼”
就職于省城一家廣告公司的陳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每天下班開車回家,如果時間超過晚上十點,路上就會遇到亂用遠光燈的汽車,白晃晃的燈光照得人睜不開眼,陳先生只能停車讓對方先過。
現在的私家車一般都是城市上班族的代步工具,車主對城市路況并不陌生,加上良好的交通秩序,很多私家車主并沒有使用遠光燈的必要。但據山東銀座服務主管扈敏君分析,省城10%左右的新車主買車之后都會到4S店安裝高強度遠光燈,而在路邊小店,這個比例甚至高達40%。車主劉先生明知交通法規禁止私改車燈,還是花4500元裝了一組高強度氙氣燈。談到加裝車燈的目的,劉先生解釋,平時自己開車過程中,經常遇到對面車主開著大燈朝自己示威,照得自己無法正常行駛,安上氙氣燈就是避免會車的時候吃虧。針對這種情況,扈主管告誡車主,在市區內會車應該杜絕使用遠光燈。使用燈光稍弱的近光燈會車不但能夠保證雙方安全,也是禮貌駕車的表現。
統一車燈開閉時間尚需各方努力
據了解,我省現在對于汽車大燈開閉時間并沒有強制規定,完全依靠車主本人“自覺行動”。每到黃昏時分路燈亮起,大街上的汽車車燈也是各式各樣,示寬燈、霧燈、近光燈、遠光燈齊齊上陣,而部分司機圖省事干脆摸黑開車。專業人士認為,這種因人而異的開燈用燈習慣,其實隱患多多。
齊魯駕校的袁喜運教練告訴筆者,省城一些駕校的教練在實際教授過程中存在很大差異。幾家規模比較大的正規駕校會對行車過程中車燈使用問題專門介紹,但是有些非正規駕校的教練對于具體什么時間開燈、如何使用車燈并不會詳細講解。這讓一些新車主遇到特殊情況時感到無所適從。袁教練提醒車主,駕車過程中可以參照“路燈亮車燈亮”的用燈原則,天色剛暗路燈初亮的時候,可以先用示寬燈警示其他車主,等天色全部暗下來再改用近光燈。除非大霧沙塵等惡劣天氣,最好不要使用霧燈、遠光燈等強光燈。據濟南市公用事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在省城路燈采取時控方式,由電腦根據一天之內的照明時間,控制開閉時間。但是這種時控設備非常昂貴,一般情況下不會進行人工調制,而一旦遇到雨霧等特殊天氣,駕駛員也無法參照路燈開閉車燈。
◆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夜間行車使用燈光作出以下幾方面的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轉向燈要在距離、停車處100米到30米之間閃亮。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不得擅自改裝、加裝燈光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