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地面有右轉車道,就是說只能在這個車道右轉,其他任何車道都不允許右轉。即使右轉直行到下一個路口,也是不允許右轉的,不按引導線行駛被視為違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1的第51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交叉路口,按照規定的行駛方向駛入導向車道;(2)準備進入環島的,讓已經在路口的機動車先行;(3)向左轉彎時,向路口中心左側轉彎。轉彎時打開轉向燈,夜間行駛時打開近光燈;(4)遇有放行信號,依次通過;(5)遇有停車信號,依次停在停車線外。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6)向右轉。同車道前車在等待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七)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2.右轉直行共用車道的設立是為了提高直行車輛的通行速度。在很多路口,右轉不受紅綠燈限制。一般來說,右轉的車輛可以直行。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