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警拍違停取證規定:交通警察在巡視期間發現違法停放的車輛,首先應查看車內是否有人,如果車內有人,警察會讓其停放到可停車的區域;如果車內沒人,警察會先開具違法停放車輛通知書并且貼在駕駛室處的車門的玻璃上,然后在車輛的前面、后面、左邊進行拍照取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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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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