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行駛中遇有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 時;掉頭、轉彎、下陡坡時;遇霧、雨、 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等情況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 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根據《
中華 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 總結:車輛在泥濘路面行駛時,千萬記住不要輕易停車,一旦在這種泥濘路面停車就很難在重新起步,車輛停在泥濘路面之中,在原地反復運動,會使得車輪在泥濘中越陷越深。 對于較長距離的泥濘路面,不可通過車輛的慣性力沖過,應該改用低速擋,大油門方式通過,以低勻速的速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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