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叉車操作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從事該項工作。2019年6月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改版,N2不再是叉車司機證工種代碼。以后N1是場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叉車司機上崗證,N2是觀光車和觀光列車司機證。 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各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都要復審,復審年限有所不同。 叉車駕駛證,簡而言之,是叉車司機必備的行業證書。 叉車在行業物流系統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是物料和設備搬運的中堅力量。 廣泛應用于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工廠、倉庫等國家級生產單位,是機械化裝卸、堆垛和短距離運輸的高效設備。按照規定,叉車駕駛證2011年以前發的證每兩年年審一次,2011年7月份以后發的證是4年年審一次,每次年審都需要4天的時間。 而且是初次領證的和年審的都在一起,前3天學習,較后一天才考試,考試通過后給予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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