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汽車標志的顏色是違法的,《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車主可以按照規定變更車身顏色、發動機等登記內容,但國家規定機動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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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標、品牌,卻是絕對不允許變更的。 交警表示,如果車主擅自更改車標,將與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品牌不一致。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將難以判斷車輛的真實品牌,給事故后的處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根據《機動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私自更改車標屬于違法行為,個人更改車標的車輛不能通過車輛年檢。 非法改裝車輛的類型有: 1.外觀改造:主要表現為夸張的外觀造型,超長后支架的安裝,車身顏色特殊。 2.車燈改造:更換車輛前照燈、轉向燈、尾燈,安裝車身燈,使用特殊顏色的燈光。 3.改裝排氣:更換排氣筒,改裝排氣筒,使噪音明顯增大,部分排氣筒形狀、顏色夸張。4.改裝汽車喇叭:更換標準喇叭,大幅提高聲音分貝,模擬警笛等特殊聲音。 合法改裝的規定內容如下: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的登記結構、結構或者特征。2.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前,應進行登記并報車輛管理處,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輛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再進行改裝。修改完成后,到車輛管理處辦理修改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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