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整體結構由四部分組成:發動機、底盤、車身和輔助設備以及電氣設備。
1.發動機
它是汽車的動力裝置。它的作用是使供給的燃料燃燒產生動力,然后通過底盤的傳動系統帶動車輪驅動汽車。
現代汽車使用的燃料主要是汽油和柴油。
它由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供油系統、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點火系統和起動系統組成。柴油機沒有點火系統,因為缸內燃油的點火方式是壓燃。
2.底盤
底盤的作用是支撐和安裝汽車發動機及其零部件和總成,形成汽車的整體造型,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運動,保證汽車正常行駛。底盤由傳動系統、驅動系統、轉向系統和制動系統組成。傳動軸的整體結構;電風扇;散熱器;空氣過濾器;發動機;蓄電池;雨刮器;內窺鏡;方向盤;安全帶;備胎;后保險杠;車外后視鏡;離合器踏板;前懸架;前保險杠;吸音器;后懸架。
3.車身和輔助設備
車體安裝在底盤車架上,供駕乘人員乘坐和裝載貨物。除客車和部分客車整體外,貨車車體一般由駕駛室和貨箱組成。
4.電氣設備
電氣設備由電源和電氣設備組成。包括動力蓄電池和發電機;電氣設備包括發動機的起動系統和點火系統以及其他電氣設備,包括照明、信號、儀表、空開開關、音響、雨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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