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機動車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120km/h。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可以吊銷駕駛證,可以并處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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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
同時,它還對其他四個因素起決定性作用。它們是道路因素、駕駛員因素、車輛因素和環境因素。
道路因素:道路摩擦系數、護欄強度、車道寬度、坡度、曲率半徑、標志尺寸都是按照120km/h的標準設計的,如果道路貿然提速,所有相關設計都要重新修改,現有高速公路面臨建設改造,成本非常高。
駕駛員因素:駕駛員的視力、視野和反應時間是影響交通安全的三個最重要的因素。
車輛因素:雖然部分國家限速超過120km/h,但國內高速限速客車還包括微型面包車等。這些車輛大多限速只有120 km/h左右,如果進一步提高速度,勢必會增加交通安全隱患。
另外,車速越高,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越嚴重。資料顯示,在高速上以120km/h行駛,爆胎是有可能生還的,160km/h以上發生事故后死亡的概率是100%。(以上數據來自百度APP)
環境因素:環境因素包括很多方面,包括惡劣天氣、路況不佳、各類車輛、整體車況不佳、超速、疲勞駕駛、超載運輸等因素。當道路上出現雨、雪、霧、冰等惡劣天氣條件時,道路交通的安全系數會明顯下降。這時候司機就需要主動降低車速,保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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