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系統將自動送相關部門審核,每月5日后的5日發放新能源指標。每月8日后申請的指標,提交至下月23日統一審核。新能源指標15號發,15號之前批的,25號發,25號之前批的。請耐心等待審核。
即增量指標的分配周期為12個月。每個周期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8萬個,額度按月分配,不允許跨周期分配。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通過搖號和競價共有4萬個,個人指標占88%,單位指標占12%。
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增量指標不限,經申請和資格審核后可直接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混動車是指符合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目錄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否則不能直接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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