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車輛排氣管改造,行駛中發出巨大轟鳴聲,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我們大隊安排警力打擊此類交通違法行為。自行拆除改建排氣管的司機,恢復原狀改建排氣管,屬于違法行為。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小型、微型汽車安裝前后防撞裝置;用擋風玻璃、水箱、工具箱、備胎等增加貨車內飾。這三種情況都是允許的。變更其他汽車品牌、車型、發動機型號,變更已登記的汽車外觀和相關技術數據,屬于違法行為。汽車的法定改造包括:1。外觀改造。外觀修飾可以通過貼花、車身貼膜等方法實現,但面積必須在車身的30%以內才能進行合法修飾。超過這個限度的,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2.改變身體顏色:近年來,改變身體顏色非常流行。但改造后10天內,必須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更換新的駕駛證。最重要的是不能改成國家行政執法的特殊色彩。3.對車身、車架、發動機進行改造是違法的:但在損壞無法修復或有質量問題的前提下可以改裝的除外;4.防撞裝置的改裝:當小型和微型汽車的前后防撞裝置損壞時,可以進行改裝。安裝擋風玻璃、水箱、工具箱、備胎等是合法的。在貨車上,且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但要注意不要遮擋車牌,不要影響行駛;5.改造:改造必須按照不影響行車安全的原則進行。但是,不能坐座椅,也不能改變車內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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