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是什么?交通事故的發生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事情。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只是民事糾紛,不需要面對刑法的懲罰。在構成刑法上的交通肇事罪時是不一樣的。下面讓小編給大家帶來刑法中什么是交通肇事罪的相關內容。讓我們看一看。1.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因此,我們還是用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來說明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兩個。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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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03010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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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四)明知是無牌或者報廢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行駛的;三個。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布、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一次死亡3人以上,負同等責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四)明知機動車無號牌或者已報廢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行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在上面的一個例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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