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機場方圓多少公里內不可以有住房?
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以內建筑物不得高于原地面30米,距跑道端外20公里內建筑物不得高出機場標高150米,否則認定為障礙物應予以清除。
參見《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網頁鏈接
我國對機場凈空區有范圍限定,以保證在飛機的起飛和降落的低高度飛行時不能有地面的障礙物來妨礙導航和飛行。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簡單的說就是機場跑道向兩端延伸20公里,向兩側延伸10公里的一個矩形范圍。
凈空區內應裝設航空障礙燈的高大建筑物、構筑物高度具體標準是:
1.機場內水平面高度:位于機場內水平面以內,高度在45m左右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2.機場凈空區錐形面內高度:位于機場凈空區的錐形面內,從內水平面邊緣向外沿其軸線,高度由45m逐漸增至145m高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3.機場凈空區域以外的附近地區高度:在飛機場凈空區域以外的附近地區內,至少那些高于地面150m或更高的建、構筑物應裝設航空障礙燈,除非經專門的航行研究表明它們并不危及飛行者。
4.機場外其他地區:修建在山腰或者兩山之間的建筑物、構筑物,如其高度不超過山高,可不設航空障礙燈。
有關凈空區的法律文件可參考《民用航空法》(主席令第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