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歲年審新規新規
60歲年審新規規定,60至69周歲的駕駛人進行駕駛證年審時,無需再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60歲之后,駕駛人的身體機能有所變化,因此相關的年審規定也有所調整。在新規之下,60至69周歲的駕駛人雖然不用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但仍要按時進行年審,這是對駕駛資格的正常確認流程,也提醒駕駛人關注自身身體狀況。
對于特殊駕照,如大型客車、中型客車、重型貨車(A1、A2、B1、B2)以及校車工作人員的駕駛證,年審制度從兩年一次改為一年一次,加強了對這些特殊崗位駕駛資格的審查。而70周歲及以上的駕駛人,則需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確保其身體狀況適宜繼續駕駛。
總之,60歲年審新規的這些調整,既考慮到了不同年齡段駕駛人身體狀況的差異,也兼顧了特殊崗位的駕駛安全需求,旨在營造更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